電動門在安全控制方面的程序設計問題。
假設把X0設為主感應信號,那么當它導通時,我們設定Y0和Y1通,Y0和Y1分別控制驅動單元的正轉和第一速度頻率,這時驅動馬達就帶動旋轉門正轉,但這時萬一有人被夾怎么辦,這時就泛起了安全題目。
我們把X1設置為被夾信號輸入,同時設定X1導通時,Y1不能導通,這樣就阻止了旋轉門的滾動,但這樣是否就安全了呢?讓我們來做個預想,當人被夾住后,首先他會有動作,或者后面又有人要出入,這樣勢必再次導致主感應信號導通,即X0導通,上面一條我們設定了X0導通時,旋轉門是要正常運轉的,這樣就泛起了矛盾,變頻器同時接收到兩個矛盾的信號,一個信號讓它休止,同時另外一個信號又讓它運轉,那么它該如何動作呢,它只能是像沒有斷電的平移門上了鎖,動一下,停一下,這樣對于被夾住得人體來說傷害反而更大,想一下,對分歧錯誤。
因此,假如我們單純地以一對一來設置程序是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,那么,這個矛盾該如何解決呢?首先讓我們來分析一下,在這兩個矛盾的狀態(tài)中,應該有一個優(yōu)先級,即兩種動作有可能同時發(fā)生時,我們只保證優(yōu)先動作執(zhí)行,另外一個或多個動作將被禁止,在上面的兩種動作狀態(tài)下,肯定夾人泊車這個動作是優(yōu)先級動作,那么這個優(yōu)先級動作又是如何來保證的呢?這就要求我們在設定X0導通,Y0和Y1就導通這條程序時再加一個附加前提,那就是X1不能導通,即程序寫為:當X0導通,X1不導通時,Y0和Y1就導通,這樣當水泥涵管機械廠X1導通,也就是人體被夾住時,這條程序被執(zhí)行的前提顯然不成立,那么驅動單元就不會收到讓它旋轉的信號,它只能執(zhí)行X1導通時,Y1不能導通這條程序,即旋轉門休止程序,從而完全確保了人體安全。
當然實際編程中假如發(fā)生夾人情況,我們不僅要讓門休止運轉,還應讓門反轉一定角度,從而保證不一直夾住人體。這樣更安全,更人道化。詳細如何能使它反轉,翻轉角度又如何控制?我們在今后的交流中再繼承探討,也但愿大家一塊介入到這個交流中來,通過我們共同的交流探討,使我們設計的旋轉電動門更安全,更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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